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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个人所得税

济南市个人所得税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济南市个人所得税

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分为全额征收和差额征收两种情况,差额征收即转让所得减去合理费用,差额的20%缴税,另一种情况是全额征收,即转让额全额的1%来征收,两种情况,是否“满五唯一”是交不交个税的关键要素

1)差额征收:

(1)转让家庭名下不满五年,或满五年不唯一住宅的,按照“差额”20%征收个人所得税;

(2)转让家庭名下满五年且唯一住宅的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
其中,“差额”为房子的“转让收入”减去如下项目:

a)原值

b)原契税

c)附加附加税

d)合同价格×10%(即装修费用)

e)商业贷款中的贷款利息

第一种情况:

个人所得税=(网签价格-本次增值税-原值-原契税-附加-合同价格×10%-贷款利息)×20%

注意:其中如果房子是满两年的普通住宅,增值税及附加为0

第二种情况:该房产是属于满5年唯一的住宅

个人所得税=0

第一种情况:

(网签价-本次增值税)*1% 若房子是满两年且是普通住宅,增值税为0

第二种情况:该房产是属于满5年唯一的住宅

个人所得税=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