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

迟志强犯了什么罪?

迟志强犯了什么罪?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迟志强犯了什么罪?

迟志强,男,1958年10月16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,演员、歌手。

1972年进入长春电影制片厂,相继主演《小字辈》、《夕照街》、《月到中秋》等电影。1979年被评为第二届“全国优秀青年演员”。1983年10月,因“流氓罪”被判监禁4年,1985年10月出狱。

1983年10月,正在在河北拍摄电影《金不换》的迟志强被警方拘捕。南京市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,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,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。然而,此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,决定不对迟志强追究其刑事责任,并致函长影厂内部处理。然而,随着文章《银幕上的明星,生活上的罪犯》的发表,南京市公安局不得不重新给迟志强定性。1984年5月24日,南京中院以流氓罪判处迟志强有期徒刑四年。1986年4月17日,迟志强由于狱中表现出色提前释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