质疑多收一元车费,海口女乘客掌掴公交司机,一审被判4年, 你怎么看?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有点重了。没有过多的理由,也说不出来那么多道道。就凭自己三十多年在中国底层的生活经验。和近二十年在社会上和各新闻途径积累的个人经验跟观点。
执法必严,没什么问题,关键是通过此案让更多的人知道,这不是和司机一个人的恩怨,这关系到一车乘客的安全,别说四年,就是判十年也不过分。
和谐社会打人者应该受到惩罚,况且打的是公交车司机,一旦出事就是大麻烦,这就是手欠的下场。坐公交车的大部分是经济收入低的,打人成本很高的,想想自己年收入多少,别一巴掌把一年收入搭进去那后果大腿拍青了都得扛。
这事啊,叫君子动口不动手,打司机,判四年也是让打人者,长长记性,公交车上的每一位乘客,都是有责任维护公交车安全责任的,自己不光不行使自己责任,也不爱惜自己的生命,一个连自己的命都不爱惜的人,更不会顾到别人的生命,判四年都对他仁慈了,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恐怖分子有啥区别。
打人者,打的时候都没有考虑后果。一是头脑发热,自我控制能力差。二是法律意识淡薄,平日跋扈惯了。法律的作用就是起到警示和惩戒,判4年合法合理合情!
判的一点也不重,这是起到震慑作用,也是对那些漠视生命的人一个教训,只有这样才能让人重视生命,不要把在家里的脾气带到别人的生命安全上。判的很好应该做一个典型宣传,还有应该提议法律宣传人贩子抓到直接死刑。
现在不讲理的人越来越多了,国家法律法规当摆设的。公交车坠江事件全国上下无人不知,她竟然还敢顶风作案,打公交司机。如果没有严惩,将来还会有更多的类似案件不断上演。判的好。
我觉得海口公交车上。女乘客为了一块去,给司机一大嘴巴。女乘客全责,不管怎么样,现在都是法治社会,不是暴力的社会,就算没有素质的人,也做不出这样的事,被判了4年,我觉得这有点狠,判的不是很合理,因为当时车是静止状态,车没有走,对车上的乘客,没有构成威胁,对女乘客。应该对司机做出相应的赔偿,拘留30日。被判4年,有点太不人道主义了。比较没有什么大的伤害。里面会有其他事吗?
怎一个爽字
一把掌的行为在不同的条件下其危害不同!危害大就应该重罚,危害轻就轻罚,而不是已造成的结果才量刑,要把危害消灭在事前而不是事后才是真的!杜绝一切以身试法行为!决不姑息养奸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