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如何看待“男孩溺亡家长告8同伴”这件事?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“男孩溺亡家长告8同伴”,以我的看法,溺亡家长不应该告8同伴,原因是:其一溺亡者16岁,是9同伴中年长者,都是一群未成年,家长大多数都是外出打工的,都是一些不懂事的孩童,天真无邪,根本没有谋害之意,其二,那么试问一下,假若是别的孩子的话,你这位家长应该出于什么态度呢?你会和其他家长那样,你也会主动送去陪尝金吗?再说8同伴大多都是留守儿童,其家境肯定不是很乐观的,家境好的,又有哪位家长不想陪在自己孩子身边的!孩子溺亡了,索取陪尝金孩子能活过来嘛!,当然,再多的金钱也不能和孩子等比的,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,是无价之宝,孩子溺亡是所有的人都深感痛心的。我个人认为,不应该告8同伴,为索要陪尝金。
听说每个对育儿有要求的家长都关注了格格巫育儿日记。
16 岁男孩小张和小刘等 9 人在水库游玩,在小张的建议下大家将水边的木船推入水库游玩。多名孩子在船上玩闹,怎料船体破损开始进水。由于距离岸边较远,多人相继跳入水中并相互救助至岸上。不幸的是,小张在这个过程中溺水身亡。
事发后,小张父母认为儿子的死和水库管理方脱不开关系,小张的父母认为,水库周边没有任何警示标志,且管理方未对库区船只进行有效管理,造成存在安全隐患的船只被轻易划走;与此同时,小刘等同游伙伴在水中嬉闹的行为加重了危险的发生。因此将水库管理方以及与小张结伴到水库游玩的 8 名同伴起诉至法院,要求承担赔偿责任。大家傻眼了,本来只是去玩玩,一个人赔上性命,有5名孩子背上处罚。
格格巫育儿日记认为,法院判决是对的。水库管理有失责的地方,但是和小张结伴到水库游玩的8名同伴也是同样有责任的。他们在水中嬉闹的行为加重了危险的发生。最后裁定了与小张的死有直接关系的5名同伴有连带责任,而另外3名同伴因为没有参与嬉闹就没有被处罚。
由此可见,觉得孩子们出外游玩一定要注意这几点:
1. 要找安全的地方玩,水库一般是不安全因素较多的地方,船也一般并不安全。
2. 孩子们打闹很正常,但是要注意场合。在船上打闹是极其不安全的,加上小新又不会游泳。
3. 孩子们最重要的是都要学会游泳,这可是防身最好的准备,以备不时之需。如果小张会水性的话,也不会碰到这样的事了。
你觉得呢?
【格格巫育儿日记:育儿自媒体,育儿达人,专注科学育儿、亲子阅读,青云计划获奖者】
这件事情我认为要从道义和法律两个方面来分析:
先看事件过程:一起去玩共9个孩子,年龄从6岁至16岁不等。不幸溺水身亡的小张年龄最大16岁,提议把水库边有风险的小船拉下水去玩的就是小张。
其中有3个小孩没下水去一起玩。
从法律角度来讲,小张应该负主要责任,这群小孩当中,他年龄最大,也算是带头组织者(是他提议)。其次应该是水库管理方负次要责任,危险塘库没有设置警示标识,小船漏水,说明待修理中,就不应该放水库边。
至于其余一起下水的5个同伴,在小张的提议下下水游玩,当危险发生后,他们也一起互相救助,并不是自己逃离。也许小张就是在救助其他伙伴的时候不幸溺亡。
所以这5个小孩没有责任,其他3个没下水的就更没有责任了。
不过从仁义道德方面来说,其余5个孩子家长还是应该到小张家去慰问他的父母。毕竟人家命都不在了,自己的孩子毕竟躲过了那一劫。
这件事是令人惋惜和悲痛的。小张的父母把另外八个孩子和水库告到法院,是有道理的。不过在这件事情中,小张自己和小张的父母也要承担责任。在这件事情的过程中是小张自己建议到你船上去玩,应该负主要的责任,而小张的父母是监护人,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,也应该负责任。另外八个同伴在水中相互是实施了救助的,如果他们上岸以后没有隐瞒事情的经过,并寻找人对小张救援,那麽我认为他们只付一定的次要责任。水库管理方也是一定的次要责任。